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如果超过4倍(按现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点多)也没关系,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
“民间短借”早出现在南方发达地区,随着民间资本越来越大,中小企业业主贷款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个别开放城市尝试让这部分“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对接,实践证明是正确的。
短期贷款的优点是利率比较低,资金供给和偿还比较稳定。缺点是不能满足企业长久资金的需要,同时,由于短期贷款采用固定利率,企业的利益,可能会受利率波动的影响。按照借款方式的不同,短期借款还可以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信用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