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有些事情是亘古不变的,比如“人总是要死的”;
但也有很多事情是在不断变化的,比如人面对死亡的态度、关于死亡的思考、以及处理死亡的方法,简单地说:死亡观、殡葬观。
在殡葬界,我们经常听到“继承传统”或者“突破传统”的说法,或者听到两种相反的观点在激烈地争论。然而“传统”是什么,却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从埋葬方式上看,在孔子之前基本上是非常环保低调的“墓而不坟”(深埋不留坟头)。提倡孝道的孔子为了给父母合葬而寻找多年前去世了的父亲的墓穴费尽了周折,为了日后不再有这样的麻烦,于是开始封土起坟留坟头。人们认可这种殡葬理念,于是竞相模仿,持续至今。
中国虽然早在一百多年前的1916年北洋政府就颁布过《国葬法》,1930年国民政府也颁布过第二部《国葬法》,但这么多年过去,目前却还没有一部《殡葬法》。生老病死,人民生活的后一个重要的环节目前还无法可依,可见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任重道远。不过我们可以尽可能地去完善作为准法律的《殡葬管理条例》。
《殡葬管理条例》第二条【管理方针】可以看作是政府殡葬改革的方针,全文46个字照抄如下: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这里面实际上包含了两个内容。个内容是“实行火葬,改革土葬”,主要是针对“葬”;第二个内容是“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主要是针对“殡”。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这两个内容的构成有个共同点:一项否定,一项肯定。肯定火葬,否定土葬;否定“丧葬陋俗”,肯定“文明节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