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是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拆除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生产管理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建设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①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②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③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拆除工程施工必须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①拆除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协议书
②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③技术交底
④脚手架及防护设施检查验收记录
⑤劳务用工合同及管理协议书
⑥机械租赁合同及管理协议书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8.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用相应措施确保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