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
按拆除的标的物分,有民用建筑的拆除、工业厂房的拆除、地基基础的拆除。机械设备的拆除、工业管道的拆除、电气线路的拆除、施工设施的拆除等.按拆除建筑物和拆除物的空间位置不同,又有地上拆除和地下拆除之分。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是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拆除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生产管理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远离被拆除建筑。施工期间的临设,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距离。
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