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
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出借人申请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借款与利息、费用等的偿还顺序:
借款人除偿还借款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的,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借款的顺序抵充。
小额贷款的特点:
1、程序简单、放贷过程快、手续简便;
2、还款方式灵活;
3、贷款范围较广;
4、营销模式灵活;
5、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质量高;
6、小额贷款社会风险小。
“P2P”即“个人对个人”,是一种与互联网、小额信贷等创新技术、创新金融模式紧密相关的新生代民间借贷形式,它限度地为熟悉或陌生的个人提供了透明、公开、直接、的小额信用交易的可能。
“P2C”即Peer to Company,是传统P2P借贷模式的性增强版。提供给投资者一个风险真实可控而收益有竞争力的新型投资渠道,在借款来源一端被严格限制为有着良好实体经营、能提供固定资产抵押的有借款需求的中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