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依法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病假的,应当由就诊医院出具正式的诊断证明书或病假证明书,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依据劳动者病情酌情确定病假期间。一般而言,病假证明中应当包括就诊患者姓名、就诊科室、病情诊断和病假天数,且应当由出具病假证明的医师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医院公章。
患者开具门诊诊断证明流程:患者门诊就医医生根据病情开具相关检查医生根据病情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患者持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至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门诊服务台)办理审核盖章手续门诊部工作人员审核、盖章、登记。
病情证明单范文
该患者在我院进行过一段时期(20xx年10月—20xx年4月)的,效果不明显,病情反复复发,现建议患者到上级医院进一步。
入院时患者现痛苦面容,右下腹压痛明显,麦氏点压痛、反跳痛()。
入院后急诊在局部浸润麻醉下行“阑尾切除术”,术程顺利,术后给予止血、抗感染对症支持。
出院时情况:现患者一般情况可,精神、食欲佳,二便正常,伤口生长可,无明显经肿、渗出,伤口缝线尚未拆除。
因“持续性阵发性加重3小时”于20**年7月10日中午12:10入院。
入院时情况及经过:患者入院前3小时明显诱因出现右侧腹部疼痛不适,疼痛性质为绞痛,阵发性加重改变无缓解,伴有恶心感,未吐,于20**-7-10日12:10急诊入院,门诊以“急性阑尾炎”收入院。
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