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证明是经由单位开具的、体现你在该单位实际任职的一种证明。在职证明一般就是工作收入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经济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会被要求由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对经济收入的证明。可找在职单位人事部办理或委托我们代为办理。
办理工作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2、员工工号或工作证明需要的其他证明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入职时间、离职时间等;
3、在职期间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记录,如绩效考核表、奖惩记录等。
4、如果职工已经离职,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终止证明等离职相关证明。
开具在职证明注意事项:
1、在职证明要注意书写格式,如果是跟旅行社走,可以跟他们索取范本格式。
2、开工作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4、有的国家还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除了拥有在职证明+执照副本,有的领事馆还要进行电话回访需要注意。
开具工资收入证明,向特定单位根据用途、以员工劳动合同应发工资为基础,不超过工资证明开具前12个月平均月应发工资作为收入开具证明。标准工资收入证明中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信息、执行劳动合同入职时间、职务职位、月薪或年薪、薪资结构含提成及奖励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