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保函即为保证书,为了方便,一般公司及银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证书,其作用包括凭保函交付货物、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凭保函倒签预借提单等。
公司保函就是担保公司开的保证书,即担保公司保函,又称为商业保函。
担保公司保函和银行保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且担保公司保函具有费用低,格式灵活,付款方式灵活,办理周期短等优点。采用担保公司保函代替银行保函能降低成本,节约时间。
银行保函开具条件:
申请人需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并签章。
提交保函的背景资料,包括合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提供相关的保函格式并加盖公章。
提供企业近期财务报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落实银行接受的担保,包括缴纳保证金、质押、抵押或第三者信用保等。
由银行审核申请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项目可行性、保函条款及担保、质押或抵押情况。
缴纳保函费用:每笔按保函金额的5‰一次性收取,为100元后,可对外开出保函。
保证函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工程承包合同或购销合同的原件及已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1、是独立于委托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反担保或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或投标条件之外的。2、是依据其规定的条件生效的,由担保人以保函中规定的任何单据为基础做出决定的。3、是不可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