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
担保银行的责任是:当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者中标后不能同业主订立合同或不能提供履约保函时,担保银行就自己负责付款。
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1、在标书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投标后,不得修改原报价、不得中途撤标;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若投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则担保银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赔时,须按保函规定履行赔款义务。
投标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适用于所有公开招标、议标时,业主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招标人为避免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改标、撤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
银行保函公司担保相继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机构建立紧密的银担伙伴关系。银行保函公司成立伊始,凭借市场化的运作,工程保函、投标担保、银行保函等业务得以迅速发展,先后承保了国家和地方重大工程项目的工程保函,还有其他工程的工程保函、投标担保、银行保函等业务。同时获得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担保协会批准,成为可以开展工程建设保证担保的专业性担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