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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顺义区代开医院证明,信任源于专业

    2024-11-21 05:00:01 1404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做B超检查前注意事项:

    1.心脏超声:应休息片刻后脱鞋平卧于检查床上,解开上衣钮扣,暴露胸部,让医生检查。

    2.消化系超声:探测易受消化道气体干扰的深部器官时,需空腹检查或作严格的肠道准备。如腹腔的肝、胆、胰的探测前3日禁食牛奶、豆制品、糖类等易于发酵产气食物,检查前1天晚吃清淡饮食,当天需空腹禁食、禁水。病人如同时要作胃肠、胆道X线造影及胃镜检查时,超声波检查应在X线造影前进行,或在上述造影3天后进行。

    3.妇科检查:如检查盆腔的子宫及其附件、膀胱、等脏器时,检查前需保留膀胱尿液,可在检查前2小时饮开水1000毫升左右,检查前2~4小时不要小便。

    4.孕期检查:怀孕期间应注意不要滥查B超,可能致胎儿畸形。医院在收取这些费用后,有责任、有义务告诉孕妇及家人,待产小孩除了卫生部要求必须检出的畸形之外,到底还存在哪些缺陷。对这些缺陷,若医院没有检查出,或者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医院就是失职,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要是在做完B超的前提之下,使孩子出生后医院才告诉耳朵等部位有缺陷,则对生育者来说是一种极大的伤害。

    5.眼:检查时将被检眼闭合,非受检眼平视天花板,下颌微微上翘,使瞳孔位于中心位置。检查中不要揉眼,以免检查用的油性液体流入眼内,损伤眼睛。

    住院病历主要由以下内容构成: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全套病历包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医嘱单,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病理报告,体温单,以及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

    主观病历是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主诉、症状、体征,并结合各项化验、检查,作出的诊断和方案,并根据患者在过程中病情的变化调整方案。根据条例规定,它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主观病历反映了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认识和方案的制定及调整过程。患方不能要求复印;但可以要求封存。

    医院病历证明通常用于证明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以及医疗建议。以下是开具医院病例证明的步骤:

    1. 患者或患者家属需要前往就诊医院的医务部门,向医务人员说明需要开具病例证明的需求。

    2. 医务人员会要求患者或患者家属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就诊时间等。

    3. 医务人员会核对患者的病历,确认诊断、方案以及情况。

    4. 医务人员会根据需要,开具相应的病例证明,并在证明上签字盖章。

    5. 患者或患者家属可以在医院复印病历,并将病例证明用于医疗保险、工伤赔偿、法律诉讼等用途。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医院可能有所不同的规定和程序,具体步骤可能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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