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证明业务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公司)出具证明,证明存款人(公司)在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或某个时期的存款发生额,和证明存款人(公司)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
浦发银行开具存款证明:
凡存有浦发银行本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包括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人民币零存整取、教育储蓄、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的储户,皆可申请出具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
出具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原则上由存款人本人提出申请,如非存款人本人提出申请,应提供存款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件及代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由原存款行受理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的申请开证。
已挂失的定期储蓄存单(折)在未办妥挂失存单(折)的补发手续前,不得申请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的开证。
银行存款证明主要就包括两类:一是出具证明存款人在前某个时点的存款或某一时期的存款发生额;二是出具证明持卡人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大家根据自身需求去申请开具相应的存款证明即可。
不过大家需要注意,在出具证明存款人在前某个时点的存款时,只能证明申请前及以前的存款余额,而无法证明申请当日的存款余额的;还有,在出具证明持卡人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时,长是不得超过一年的。
同一笔存款在同一时间内只可以开立一份存款证明。存款证明业务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出具证明,证明存款人在之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或某个时期的存款发生额,和证明存款人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