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率普遍高于国家信贷利率的几倍或几十倍。从质上看,国家信贷利率是发展国民经济的杠杆,它的高低,不以盈利率来决定,而取决于国家发展经济的意愿。由于民间借贷的普遍高利率,不少利率甚至高出了经营者的承受能力和盈利界限,因而难免出现剥削和榨取其他资本剩余价值和经营者的剩余劳动的现象。
符合下列情形的借贷均属于民间借贷:
"一对一"民对民:一个公民对一个公民发放贷款;
"一对一"民对企:一个公民对一个企业发放贷款;
"多对一"民对企:多个公民对一个企业发放贷款。
但是,企业之间借贷(企业间融资)因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借贷行为,不属于民间借贷的范畴。
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合法的民间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违法提供赌资、提供走私资金、为涉嫌犯罪的人提供逃跑的资金等,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收缴财产、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