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是一种灵活的融资手段,但是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为了避免发生纠纷,民间借贷出具出面的借条,书写借条时要注意格式,不能胡乱填写。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当事人要掌握好尺寸,不能超过法定的限度。
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民间借贷也就是常说的借钱、借款。实际上来说,民间借贷仅仅与钱的交付有关,属于实践合同,即只有出借人将款项交付借款人此时借款才成立。因此,预先写下借条,但是并没有支付资金的行为,并不属于有效的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