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客户群体:年龄在24-65周岁,成立6个月以上且三证俱全的有限公司或独资企业法人代表;
其他限制:娱乐、钢贸等高危行业不准入;
收入要求:月收入流水3万以上,需提供近半年个人或公司流水;
信用条件:无恶意拖欠的不良记录;
其他条件:本地有房产。
国家开发银行是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属国家政策性银行,其贷款主要投放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等重大项目的建设。早在2000年国家开发银行曾为我市发放贷款1.75亿元,用于荆沙大道及古城排水系统的建设。2003年,国家开发银行为支持我市工业兴市加快工业新区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意再次为我市提供15亿元贷款。贷款性质属政府信用贷款。
申请人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
1.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月工资性收入须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银行认可的并与银行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且需由银行代发工资;
3.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4.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