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基本指标的测量。
2.视力检查,通过视力表、眼底检查等方式评估申请人的视力情况。
3.听力检查,通过听力测试确定申请人听力是否达到要求。
4.心电图检查,对心脏功能进行评估,检查是否有心脏疾病。
5.肺功能检查,评估呼吸系统功能,排除呼吸系统疾病。
6.血液检查,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检查项目,评估身体健康状况。
7.传染病筛查,包括乙肝、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检查。
8.心理评估,对申请人进行心理测试,评估其心理状态和适应能力。
此外,还可能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进行其他相关检查。
各地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有所不同,请各位同学在申请前务必确认当地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女性注意
1、女性月经期避免做妇科、尿、便常规及经阴彩超检查,请预先通知医护人员,另行安排未检项目。
2、妊娠期间避免进行X线及妇科检查,请预先通知医护人员。
3、行妇科彩超检查前请憋尿后受检。
4、妇科及经阴彩超需在月经干净后5-7天进行,受检前禁阴道用药,避免性生活。
特殊人群
1、患有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患者,请随身携带常规(急救)药品。
2、做餐后2小时血糖者,做完空腹项目后吃二两馒头(从吃口计时)2小时后抽血。
3、体检时请向医生告知您的不适和曾患疾病,以便注意重点检查、综合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