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工程欠款和垫资的区别 垫资:未约定的,不支付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工程欠款:未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利息。有约定的,从其照约定。
劳务垫资的比例因不同的项目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异。以下是根据不同情况的一些垫资比例:
包清工劳务(纯人工):垫资额通常是总产值的10%-15%。例如,如果一个木工单项劳务的合同额是300万,那么垫资额可能在30万到45万之间。如果甲方工程款拖延,垫资比例可能会更高。
扩大劳务(不含主材):垫资额在合同款的25-30%左右。垫资的多少取决于周转材料、工具用具、辅材、机械设备等的投入。
总承包单位:垫资额在总造价的8%-15%,具体比例取决于付款节点条件。
投标保证金额:一般为招标概算的2%左右,例如,投标1000万的工程,投标保证金约为20万。
履约保证金:一般按照合同金额的5%左右计算,不超过10%。履约保证金垫资时间较长,通常分比例退还,持续到工程刚完工,大约15个月左右。
前期投入阶段:施工单位垫资额度通常维持在30%-50%左右。
质保金: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通常在2年后返还。
甲方支付款项流程:从申请工程款到实际支付,通常需要15-30天左右。
劳务垫资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判断。根据《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明确的约定,承包人可以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但是,如果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那么超出部分是不被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