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2、特点:及时、简便、灵活
3、订立协议
现实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对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书面字据。这样,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即使诉至法院,也会因无法举证而陷入败诉的结局。因此,出借人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的,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过的部分不予保护。同时还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否则,如果利率超出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这个限度,超过的部分同样不予保护。
上述内容是人民法院在法(民)发[1991]年21号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因此显而易见,如果你咨询的借款超出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可以理解为高利贷,由于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超过的部分依法不予保护。
放高利贷是有风险的,贷款人可拒绝偿还,那么放高利贷就需要用暴力或其他手段来维持,这种方式大多数是违法的,量刑也应该参照放贷人的手段,威胁他人生命的会比较重,其他的会轻些,但要看具体的行为。
按偿还方式分类
短期借款可分为一次偿还借款和分期偿还借款。
按借款目的和用途分类
短期借款可分为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等。周转借款是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在流动资产计划占用额的范围内,为了弥补资金不足而向银行取得的借款;临时借款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临时性或季节性原因需要超定额储备物资,而向银行取得的借款;结算借款是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异地发出商品,在委托收款期间为解决在途结算资金占用的需要,以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借款。
短期借款可分为担保借款和无担保借款两种形式。
担保借款又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保证借款是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银行借款时,按约定承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借款;抵押借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的借款;质押借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的借款。银行对财务状况较差的公司贷款时,一般都要求有担保。
无担保借款是企业筹资的重要来源之一,银行一般仅对规模大、信誉好的企业提供无担保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