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鞋、化学防护服、阻燃服、耐酸碱服、防护面罩、防护眼罩、过滤式呼吸器等生产单位均可申请LA认证。
LA认证是自愿性认证,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办理该认证证书。
一、认证流程
申请—初审与受理—技术审查—现场评审—产品检验—审核发证—发证后监管
二、申请资料
1.设备管理(资料)
(1)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2)生产设备操作规程;
(3)生产设备维护计划;
(4)工艺装备管理制度;
(5)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6)防护性能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7)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检定计划及检定证;
(8)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验仪器设备台账。
2.文件管理(资料)
(1)文件管理制度;
(2)外来文件的识别、流转程序;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录;
(4)产品生产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标准目录及标准封面;
(5)产品设计图;
(6)主要原材料明细表;
(7)零部件、标准件、外协件和外购件汇总表;
(8)工艺流程图;
(9)原材料进场检验标准;
(10)申请产品的防护性能检验规程;
(11)产品使用说明书;
(12)出厂合格证;
(13)产品商标注册证(若无注册商标,此项可缺);
(14)产品照片。
3.质量控制(资料)
(1)原、辅材料、零部件、外协件和外购件采购控制制度;
(2)供方评价规定;
(3)原、辅材料、零部件、外协件和外购件的进场验收具体规定;
(4)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5)质量控制点的控制措施;
(6)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7)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8)仓库管理制度。
4.人员考核(资料)
(1)防护性能检验人员上岗证(培训合格证);
(2)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生产培训证明。
5.生产(资料)
(1)生产方针和目标;
(2)生产目标管理规定;
(3)生产法律法规的识别适用;
(4)生产规章制度;
(5)职业危害和职业病控制制度。
三、证书有效期
5年
LA认证换证流程
1.换证申请
换证企业在其产品标志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申请应通过机构网站提交。
2.初审与受理
机构对换证企业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不合格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技术审查
机构对受理的换证材料进行技术审查。经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换证企业发出技术审查整改通知。申请换证的生产企业应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终止技术审查并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被终止技术审查的生产企业,自被终止技术审查之日起180日内,不得重新申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
技术审查符合要求的,由中心向换证企业发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现场评审通知书》,对换证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并抽样。
4.现场评审
(1)现场评审依据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现场评审规范》(劳防安标字[2013]1号文件)。
(2)现场评审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一般由2-3人组成;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为2-3天。
5.终审
机构对换证企业进行综合审核,对符合换证条件的,给予换发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换证条件的,不予换证并向其发出书面通知。不予换证的生产企业,自不予换证之日起180日内,不得重新申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