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防设计有限公司主要承接项目 :
一、消防设计施工:厦门市所有区域二次装修店铺、厂房、写字搂.餐厅.网吧等.消防申报及验收批文。施工各类喷淋、烟感、消防工程写字搂、厂房、商铺、酒楼、办公楼等、烟感移位或添加.喷淋水管延长或缩短改造等工程.
二、消防设施维护: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联动系统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消火栓系统;5、气体灭火系统;6、防火卷帘门
消防设施的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单位应该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消防设施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施工现场应该严格按照生产要求进行管理。建筑工地应该设置消防标志,明确消防设施的位置和使用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消防报审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申报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如果是备案抽中的情况,还需要备案凭证及备案表。
身份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设计专篇、全套施工图纸,以及加盖设计师注册章、审图机构章的图纸。
授权委托书:如果有委托代理,需要提供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图纸要求:所报审图纸必须是蓝图,并盖有设计单位报审章,附有装修所在层的原始平面竣工图。
消防验收意见书:原工程的消防验收意见书一份(复印件),98年以前竣工验收的不需要。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施工许可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审核合格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