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认证的全称为“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它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和国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3C”认证从2002年5月1日(后来推迟至8月1日)起实施,原有的产品认证和进口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当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轿车轮胎、汽车载重轮胎、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防范设备等。
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初次申请或相关信息变更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生产厂的组织结构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申请认证产品工艺流程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例行检验用关键仪器设备(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清单(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