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人是汇票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汇票金额的人,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在承兑之前的票据付款人为出票人,在承兑之后的票据付款人为承兑人。 收款人是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初票据权利人。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日期必须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书写。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人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的汇票丧失流通性,其后手不得再转让。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申请资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原件 2.背书连续、要式完整且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3.交易双方签订的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合同原件,或其他能够证实商品或劳务交易关系真实性的书面证明 4.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原件 5.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还需提供保证人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 6.贴现行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重要属性 1.贴现金额: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计算。 2.期限: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期限自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利率:贴现利率采取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百分点的方式生成,加点幅度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率一般要高于银行承兑汇票,但不超过同期限的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