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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光明民间房产抵押,把房子抵押贷款怎么办理?

    2024-11-16 11:00:02 4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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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抵押贷款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不动产抵押贷款程序: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

    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七)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八)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九)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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