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消防法》的进一步贯彻和实施,特别是以往恶性火灾事故给人们带来的惨痛教训以及执法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的严肃处理,更应使我们认识到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性。
消防维保是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依照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等规范,结合甲方的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使整个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宗旨。
火灾隐患积极整改:
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管理人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由消防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火灾隐患的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消防部门申报复查。
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管理人和负责整改隐患的承租人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
对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如果涉及危害公共,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管理人应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依法将火灾隐患场所停止使用。
消防联动系统(含防排烟系统)维保:
1.检查试验消防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及正压送风阀(排烟阀)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2.测试空调通风系统、排风系统的防火阀功能及联动讯号功能是否正常;
3.测试消防电梯的人工迫降的信号功能是否正常;
4.测试非消防电梯迫降首层的信号和联锁信号功能是否正常;
5.测试以上各联动机构消防中心相应控制屏的讯号是否正常;
6.测试楼层非消防电源自动切断功能是否正常;
7.检查试验联动警铃的功能是否正常;
8.检查试验联动广播的功能是否正常;
9.测试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现场和远程启停控制功能是否正常;
10.定期对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正压送风阀(排烟阀)进行保养,对转动部位加润滑油并调整风机皮带松紧度等。
通讯系统维保:
1.检查消防专用电话或插孔是否完好;
2.定期试验每个消防专用电话或插孔的通讯是否畅通,语音是否清晰、响亮,消防中心电话主机显示通话部位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