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铁路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地点通过铁路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铁路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请确定 箱子的尺寸以及每个箱子的装载限重。请索要书面说明,以便合理选择所需箱子类型及数量。
●请制定 您计划托运物品的时间表,明确何时让运输公司上门收货,以及预计多长时间送达指定目的地。
●请警惕 有些公司随意降价,接受其报价前,请确认没有隐藏额外的目的地费用。●请确认 代理已经为您提供了完整的文件资料,以便您的行李物品得以顺利托运。许多国家均禁止夹带兽皮、食品、水果及种子等;忽视相关海关法规将导致高额罚款甚至触犯法律。请留意代理是否已经提供所有法规细节!
装运货物前应严格检查,特别是要检查各种容器的腐蚀情况,各种卸压阀、紧急切断装置、遮阳物及消静电等装置是否失灵、损坏。对包装不牢、破损或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易燃、易爆、剧毒危化品和不符合要求的罐体及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等,不得装运。
不办保价运输货物:从货物讲,货物运输管理虽按现行的铁路货物管理有关规章办理,但未能得到与保价货物一样的特殊措施的保护,故发生货损货差的机会比保价货物大;从赔偿方面讲,虽然不办保价也不办保险,故不用支付保价金和投保金,但因为铁路受理货物时,不论货物的贵重与否,都接货物重量收取运费,如果发生货损货差赔偿时,则按货物价值赔偿,这对铁路运输企业讲,是不公平的,因此铁路采取限额赔偿,但这样对托运人(特别是托运贵重货物的托运人)利益影响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