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是医疗服务中不可或缺的,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生和病人应当认真记录和保管
病历,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同时,病人和医生都应当了解病历的法律意义和作用,妥善处理和利用病
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办理休学需要的证明材料包括:
一、身份证明:学生本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这是申请休学的必备材料之一,因
为只有确认了学生的身份,学校才能进行后续的审核。
二、监护人证明:学生本人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监护关系证明。例如,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
则需要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监护人不是学生的父母,则需要提供与学生的亲属
或法律关系证明。
三、疾病诊断证明:学生本人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这包括但不限于疾病诊断报告、住院证明
、手术记录等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将用于证明学生确实因病需要休学,以便学校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
四、学校同意休学证明:在申请休学时,学生需要提供学校同意休学的书面证明。该证明应由学校相关部门
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表示学校同意学生暂时停止学业。
除了上述基本材料外,不同学校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例如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父母离异
证明、意外事故证明等。申请人应根据学校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做B超检查前注意事项:
1.心脏超声:应休息片刻后脱鞋平卧于检查床上,解开上衣钮扣,暴露胸部,让医生检查。
2.消化系超声:探测易受消化道气体干扰的深部器官时,需空腹检查或作严格的肠道准备。如腹腔的肝、
胆、胰的探测前3日禁食牛奶、豆制品、糖类等易于发酵产气食物,检查前1天晚吃清淡饮食,当天需空腹禁
食、禁水。病人如同时要作胃肠、胆道X线造影及胃镜检查时,超声波检查应在X线造影前进行,或在上述造
影3天后进行。
3.妇科检查:如检查盆腔的子宫及其附件、膀胱、等脏器时,检查前需保留膀胱尿液,可在检查前2小时饮
开水1000毫升左右,检查前2~4小时不要小便。
4.孕期检查:怀孕期间应注意不要滥查B超,可能致胎儿畸形。医院在收取这些费用后,有责任、有义务告
诉孕妇及家人,待产小孩除了卫生部要求必须检出的畸形之外,到底还存在哪些缺陷。对这些缺陷,若医院
没有检查出,或者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医院就是失职,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要是在做完B超的前提之下
,使孩子出生后医院才告诉耳朵等部位有缺陷,则对生育者来说是一种极大的伤害。
5.眼:检查时将被检眼闭合,非受检眼平视天花板,下颌微微上翘,使瞳孔位于中心位置。检查中不要揉
眼,以免检查用的油性液体流入眼内,损伤眼睛。
请问在医院看完病,后来去开诊断证明,但是当时的主治医生不在,可以找别的医生开诊断证明吗?
你好!像你说的这种情况,门诊诊断证明在医院规定,一般是首诊大夫负责开具,因为别的医生并不了解当
时就诊时的具体情况。注意问清楚当时主治医师的上班时间,然后找其开具证明,再到门诊部去盖章。
你这个情况,我详细的看了一下,是找当时的主治大夫开,一般别的大夫不了解病情是不会给你开的,嗯,
当然你也可以问一下,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可以进一步向我咨询。
只有为你诊断的大夫对你的病情较为了解,会做出严谨的诊断证明,按照规定,其他大夫是不能够代开诊断
证明的。建议你还是去找当时就诊的大夫来开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