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供应链融资的直接受益者,他们的资金需求得到解决,生产经营能力得到提升。
将会有助于整条供应链的稳定与,使得核心企业拥有稳定高质量的货源和销售渠道,终惠及核心企业自身;
商业银行是资金的贷出方以及整个融资模式的设计者,是不可或缺的第三方机构。
商业银行的参与使供应链融资更加专业、,加强信息共享,补充流动性。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在核心企业从上游采购的环节,由于其议价能力强,往往要求较为弱势的上游供应商对其赊销。
这样尽管能够提前拿货、延期付款。
但却损害了上游中小供应商的利益,使他们因为回款不及时而产生资金困难,进一步影响到供应商的经营与生产。
而中小供应商经营生产困难,势必影响核心企业货源供应的质量与数量。
因此,过分地要求中小供应商向其赊销,终还是会伤害到核心企业自身的利益。
基于此,核心企业在采购环节可以采用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模式来帮助中小企业。
在核心企业向中小供应商达成采购协议之后,中小供应商将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
向银行等第三方金融机构筹得借款。
若在还款期限内中小供应商无法还款,则由核心企业承担向银行还款的责任。
在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核心企业成为终的实际还款人。
以此将自身的信用与中小企业信用捆绑起来,使得银行不再像以往一样单独考察中小企业的资信水平。
而是重点考核核心企业自身资信实力,从而降低了中小供应商的融资难度,帮助中小供应商更好地经营生产,进而维持核心企业自身货源的高质与稳定。
研究金融与供应链企业协同发展之道,既是解决中小企业困境、实现“供应链”共赢的要求,也是金融企业进行业务创新、提升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在此背景下,供应链金融作为一项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日益受到市场的关注。
供应链金融就是针对缺乏固定资产、拥有较多流动资产的中小企业而诞生的金融工具,切合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提升了中小企业的信贷能力,有助于化解其融资困境。相较于成熟的国际市场,供应链金融在国内还处于发展阶段,其产品研发、组织架构、风险控制等方面还需要加强理论和实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