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账款融资模式:
在核心企业向下游销售的环节,由于其处于强势地位,往往要求较为弱势的下游企业先向自己付款。
再给下游中小企业发货,以避免产生应收款项而无法收回资金的风险。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在付出货款的同时不能及时收到货,下一步的生产和销售活动无法进行,很容易导致经营困难甚至破产。
而下游中小企业关系到核心企业的销路,一旦受损,核心企业也会失去客户。
并付出巨大的代价重新构建销售渠道,终依然会损害到核心企业自身的利益。
基于此,在销售环节,核心企业可以采用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也称“未来货权融资模式”来帮助下游中小企业。
核心企业与下游中小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就意味着把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了中小企业。
同时核心企业会将商品发往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的仓库。
接着,中小企业就可以凭借这份“货权”向银行贷款,并从仓库中提货进行销售。
将销售回款来还给银行,如果下游中小企业不能还款,则由核心企业将商品回购。
在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下,核心企业以回购的方式为下游中小企业增信,帮助下游中小分销商、零售商及时提货。
快速进入下一步的经营与生产,维持了自身经营的稳定,进而促进了核心企业下游销售渠道的稳定。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供应链理论日渐流行。供应链是指企业从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运输、加工制造、分销直至把产品运到终消费者手中的连续过程。这一过程被看作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而被形象地称为供应链。
供应链理论将企业的经营看作是一个价值增值的过程,主张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将竞争战略理论实用化。供应链金融从资金流角度上将供应链节点上的参与主体联系在一起,搭建了新型的战略合作关系。
研究金融与供应链企业协同发展之道,既是解决中小企业困境、实现“供应链”共赢的要求,也是金融企业进行业务创新、提升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在此背景下,供应链金融作为一项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日益受到市场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