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供应链业务,主要具有以下这些特点。
1、 首先需要有一个大型优质的企业来作为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企业,因为大型优质企业原材料采购以及商品的销售都会非常稳定。
2、 供应链融资的对象包含了整个商品供应链上资质较好的相关企业,这些企业都符合银行融资的规定,运费指的是单一企业。另外,供应商,核心企业以及分销商之间有统一的融资渠道,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供应链的融资成本。
3、 一般来说,一家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以及下游经销商都是中小规模的企业,那么这些中小企业就可以借助到核心企业的信誉以及履约能力,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
4、 商业银行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审批,这样可以降低融资的评级以及授信担保门槛,从而操作流程会更加简化。
5、 多使用融资产品组合,这样也能让供应链融资产品更加多样化,比如,将国内保理和订单融资相结合,将商品融资和预付款融资相结合。
供应链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终产品,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它不仅是一条连接供应商到用户的物流链、信息链、资金链,而且是一条增值链,物料在供应链上因加工、包装、运输等过程而增加其价值,给相关企业带来收益。
链式融资为组合关联授信,着重分析产业链内各企业主体执行合同的履约能力,围绕产业链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销售的产业链条,全过程分析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零售商、终用户等不同主体融资需求,融资融信,深入挖掘产业链的价值潜力,并有效控制银行信用风险。
尽管供应链上产生利润的环节很多,但的利润回报总是来源于高附加值产品和终端产品。在供应链的产品形态不断被加工制造转化的同时,银行或金融机构通过为配套企业安排优惠融资,实际上也就扩大了核心企业的生产和销售;同时,核心企业还可以压缩自身融资,从供应链整体增值的部分直接获利,实现“零成本融资”甚至“负成本融资”。
供应链上的“融资”行动,推动了供应链上的产品流动,实现从低端产品向高端产品的转换;进而,可以向整个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产品要效益,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间接地为核心企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带来更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