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供应链业务,主要具有以下这些特点。
1、 首先需要有一个大型优质的企业来作为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企业,因为大型优质企业原材料采购以及商品的销售都会非常稳定。
2、 供应链融资的对象包含了整个商品供应链上资质较好的相关企业,这些企业都符合银行融资的规定,运费指的是单一企业。另外,供应商,核心企业以及分销商之间有统一的融资渠道,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供应链的融资成本。
3、 一般来说,一家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以及下游经销商都是中小规模的企业,那么这些中小企业就可以借助到核心企业的信誉以及履约能力,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
4、 商业银行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审批,这样可以降低融资的评级以及授信担保门槛,从而操作流程会更加简化。
5、 多使用融资产品组合,这样也能让供应链融资产品更加多样化,比如,将国内保理和订单融资相结合,将商品融资和预付款融资相结合。
供应链的核心企业通常为制造商。一方面,供应链表现为以核心企业为主导的网络结构,这就决定了供应链中配套企业的资金实力与核心企业的资金实力不匹配,配套企业处于资金链中弱势地位;并且,由于核心企业的强势导致配套企业在信息和谈判地位上处于劣势,这反过来又导致其资金需求的进一步加强。
供应链融资重点关注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交易的连续性、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业务的封闭运作与贷款的自偿性。它将贷款风险控制前移至企业的生产、存储及其交易环节,以产业链整体或局部风险控制强化单一企业的风险个案防范。
供应链融资可称之为对重点行业的整体解决方案,着眼于整个产业链对银行的价值,力图从整个产业链寻找对银行的价值回报,而绝非每个企业的个体回报。供应链融资紧盯企业所依托的经营现金流,银行的融资嵌入到企业的经营现金流血液中。
由于供应链融资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高杰提出: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的金融利益会向核心企业集中,但其实风险也相对集中了。因为如果供应链的某一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那么其影响会非常迅速地蔓延到整条供应链。而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的受益者一定会受到影响。所以这对其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一个相当大的考验。特别是中国很多企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信用和资金管理体系,而供应链金融往往会对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能力提出很高要求,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大的金融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