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保函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对于投标保函格式,主要是指投标保函的担保条件,即: 1. 如果委托人在投标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如果委托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雇主的中标通知后: (a) 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如果要求的话)签署合同协议; (b) 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而雇主指明了产生上述情况的条件,则本行在接到雇主的次书面要求就支付上述数额之内的任何金额,并不需要雇主申述和证实他的要求。
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 1、在标书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投标后,不得修改原报价、不得中途撤标;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若投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则担保银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赔时,须按保函规定履行赔款义务。
工程质量保函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担保 即将开工项目、在建项目、即将完工项目均可投保 申请人:施工单位 受益人: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法人单位 担保责任:在担保期间内,担保合同明细表中载明的被担保项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潜在质量缺陷发生下列担保事故造成被担保项目物质损坏,依法应由申请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证人依据担保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修理、加固或重置的费用: 1. 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整体或局部倒塌; 2. 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整体倾斜或不均匀沉降程度超过设计规范允许值; 3. 主体结构出现影响结构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 4. 阳台、雨蓬、挑檐等悬挑构件和外墙面坍塌或出现影响使用的裂缝、破损、断裂; 5. 外墙围护结构的保温工程出现影响使用的脱落、开裂、破损。
履约保函 适用于合同履约环节,可替代履约保证金 申请人:承包方(施工、监理单位)/ 供货方 受益人:发包方 / 采购方 担保责任:在担保期间内,若申请人违反建设工程合同(供货或采购合同、监理合同、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约定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直接损失的,保证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以保函所载的担保金额为限对受益人的上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