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的定义 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则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10%的款项。履约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条件。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履约保函的优点: 1、对承包方或供货方: (1)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 (2)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3)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2、对业主或买方: (1)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 (2)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繁琐,提高工作效率。
银行履约保函担保的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可用于任何项目中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常见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 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业主或买方为避免承包方或供货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履约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
有条件银行保函。 银行在支付之前,业主必须提出理由,指出承包商执行合同失败、不能履行其业务或违约,并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出示证据,提供所受损失的计算数据等。 一般来讲,银行不愿意承担这种保函,业主也不喜欢这种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