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处理法:
热力处理:将档案放在高温高压设备中进行热解处理,使其变成灰烬。
化学处理:使用化学试剂进行高温化学处理,使档案中的纤维和墨迹彻底分解。
档案销毁审批制度:
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应当编制销毁清册,办理批准手续。各单位需要销毁的档案,须经单位审核批准后施行;档案馆需要销毁的档案,须经鉴定委员会审核,报主管领导部门批准后施行;销毁1949年以前形成的档案,须经单位领导人或鉴定委员会审核,并同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经办理审批手续后,须对需要销毁的档案检查准确无误方可实施。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物理销毁则是指通过物理手段对文件进行处理,如采用高温熔化、粉碎和激光切割等。这种方式能够确保文件彻底不可恢复,适用于处理涉及国家和商业机密的敏感文件。熔化销毁适用于处理录音带、录像带等磁性媒介,而激光切割则适用于处理硬盘、芯片等电子存储设备。但物理销毁需要高度专业的设备和技能,且处理过程可能产生噪声、振动和电磁污染等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