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建设绿化总覆盖率不得低于60%,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30%,每个公墓必须有一定规模的公共绿地和园林景点设施,妥善保护公墓内生态资源和环境,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用水泥、石材等硬质材料铺盖穴以外的墓道地面。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米,墓碑原则上采用卧式或横式,竖式墓碑高度不超过地面1米。
1、合法性。陵园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证照齐全。开办经营性公墓程序:由筹办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初审,当地同级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签署意见,报省级民政部门批准,并到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批准机关核发《公墓经营许可证》后方能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所以《公墓经营许可证》是后一道程序,其它还应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陵园属免税单位),省民政厅批文。另外陵园行业每年也要经当地民政部门年审,通过的会在相关媒体上公告。
2、购买福位的手续。合法陵园的完整手续为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墨绿色《墓地证》一本、墓地管理合同一份、墓地业统一收款收据(免税所以不是。
3、使用期限。
4、管理费缴纳。管理费指的是对陵园内的福位进行日常管理所收取的费用包括绿化苗木修剪、打扫卫生、描碑等等。具体金额民政部门有规定,各园区有一定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