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节虽始于汉初,盛于唐宋,但“舞龙”的习俗,相信是承继殷周“祭天”的遗风。
龙在历史文籍的记载中出现的时间极早,而且“舞龙”包含“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原有“祈年”的意思。古人民智不开,大概由于龙在神话中是海洋的主宰,威力无穷,而海洋主水,龙也就很自然地做了农作物的司雨神。民以食为天,谷物是维持生命的根本,间接也就操纵了人类的生命。按这意义敷衍,龙的重要性竟是超逾了祖宗——帝舜、契和后稷。如此,龙被古人奉为“吉物”出现在庆典祭祀中,自然也不足为奇了。《礼王制》称:“宗庙之祭,春曰钥,夏曰衤帝,秋曰尝,冬曰烤”。人们所以要舞龙,与古代劳动人民在农业生产中对自然现象缺乏科学知识有关。他们幻想龙是管雨的,想以舞龙来祈求神龙,以保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中华民族是一个富有创造力的民族。综观各地、各族人民的舞龙表演,种类繁多,各具特色。常见的有火龙、草龙、人龙、布龙、纸龙、花龙、筐龙、段龙、烛龙、醉龙、竹叶龙、荷花龙、板凳龙、扁担龙、滚地龙、七巧龙、大头龙、夜光龙、焰火龙等近百种之多。龙灯的节数一般为7节9节和13节。从久远的年代起,舞龙活动经久不衰,一代又一代流传下来。舞龙不再是某一民族独有的“自喻”项目,而是属于各个民族的了。今天,在我们祖国这个多民族的大家庭里,“龙”已成为整个中华民族的象征。舞龙的创造和流传是全中华民族光辉历史的一部分,为我们的民族和人民所喜爱。 灯节中的花灯种类繁多,诸如花卉、虫鸟、百兽,应有尽有,唯其中特出而又巨大的,则数“龙灯”。
今俗新年有“闹龙灯”之戏。闹龙灯就是“掉龙灯”,因龙灯长巨且重,锣鼓声中昂首摆尾,蜿蜒游走,非数十多壮汉,举竿来回奔走,不足以操御。“掉”是摇摆,作动词解,也就是“舞龙”。
舞龙的“龙”,通常都安置在当地的龙王庙中,舞龙之日,以旌旗、锣鼓、号角为前导,将龙身从庙中请出来,接上龙尾,举行点睛仪式。龙身用竹扎成圆龙状,节节相连,外面覆罩画有龙鳞的巨幅红布,每隔五六尺有一人掌竿,首尾相距约莫有十数来丈长。龙前由一人持竿领前,竿顶竖一巨球,作为引导。舞时,巨球前后左右四周摇摆,龙首作抢球状,引起龙身游走飞动。
舞龙是个大节日,舞到任何一处都会受到招待。舞龙的队伍有时可以吃五六次酒宴,这叫“龙换酒”。
等到舞龙完毕,就将首尾烧掉,龙身送回庙内,明年再用。
灯节虽始于汉初,盛于唐宋,但“舞龙”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