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认证可分为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
产品质量认证
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特定产品包括服务。认证的依据或者说获准认证的条件是产品(服务)质量要符合指定的标准的要求,质量体系要满足指定质量保证标准要求,证明获准认证的方式是通过颁发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其认证标志可用于获准认证的产品上。 [1]
在认证制度产生之前,卖方(方)为了推销其产品,通常采用“产品合格声明”的方式来博取顾客(第二方)的信任。这种方式,在当时产品简单,不需要专门的检测手段就可以直观判别优劣的情况下是可行的。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产品品种日益增多,产品的结构和性能日趋复杂,仅凭买方的知识和经验很难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加之卖方的“产品合格声明“并不总是可信的,这种方式的信誉和作用就逐渐下降。这种情况下,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也就应运而生。
目前,世界各国的产品质量认证一般都依据国际标准进行认证,这些标准60%是由ISO制定的,20%是由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制定的,其余的20%是由其它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
产品质量认证包括合格认证和认证两种。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质量体系认证其认证的对象是企业的质量体系,或者说是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认证的根据或者说获准认证的条件,是企业的质量体系应符合申请的质量保证标准即GB/T19001一IS09001和必要的补充要求。获准认证的证明方式是通过颁发具有认证标记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但证书和标记都不能在产品上使用。质量体系认证都是自愿性的。不论是产品质量认证,还是质量体系认证都是第三方从事的活动,确保认证的公正性。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和质量管理标准,经国家授权的独立认证机构对组织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核,通过注册及颁发证书来证明组织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要求。质量体系认证通常以ISO9000族标准为依据,也就是经常提到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ISO9001:2008和IS019004:2009是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主导的两类模式:一类为ISO9001:2008为代表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含各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如:ISO/TS16949、ISO22000等)其特点是对质量管理体系具体活动提出通
用或专业性要求,思路是“以少的一致要求提供产品符合性保证和信任”,其评价手段是符合性评价。
另一类则是以ISO9004:2009标准及各类绩效评价准则为代表的指南标准,其特点是应用质量管理的原则,为提升组织整体绩效及可持续性提供提供公认有效途径的信息,评价手段是成熟度量度。其典型作用是帮助已按ISO9001或其它管理体系标准建立管理体系的组织,在推进组织整体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作用。
产品质量认证与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区别主要是:
(1)认证的对象不是企业的质量体系,而是企业生产的某一产品;
(2)认证依据的标准不是质量管理标准,而是相关的产品标准;
(3)认证的结论不是证明企业质量体系是否符合质量管理标准,而是证明产品是否符合产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