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购方向目标公司发出非正式的并购意向。
2、收购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同时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书”。
3、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就尽职调查签署保密协议;
4、收购方指定由自身或其聘请的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尽职调查小组;
5、律师根据受托的业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
6、由目标公司把所有相关资料收集在一起并准备资料索引,并指定一间用来放置相关资料的同时,目标公司指定专人配合尽职调查
7、律师在限定的期限内对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就有关事实询问目标公司有关负责人员。
8、律师根据调查结果出具初步尽职调查报告,简要介绍对决定目标公司价值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尽职调查报告应反映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实质性的法律事项,通常包括根据调查中获得的信息对交易框架提出建议及对影响购买价格的诸项因素进行的分析。
9、根据律师出具的初步尽职调查报告,律师协助签字的买方设计并购方案,起草并购意向书。
10、根据买卖双方签字的并购意向书,确认精密尽职调查的事项,并进行精密尽职调查。如律师对收到的资料经研究判断后,如需进一步了解,应再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以此类推,直至查明情况为止。
11、起草并向委托方提交准确、完整、详实的尽职调查报告。
12、律师协助委托方起草或修改并购合同。
13、律师根据谈判结果制作相关法律文件。
由此可见,工厂破产倒闭后,需要专业人员进行倒闭工厂物资回收,这里要注意工厂机器设备折旧情况。除了回收物资,有些公司还可以将工厂整体打包收购。这样一来,收购方就可以利用自身优势,盘活工厂,使之重新开张,创造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