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结构工程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2、钢结构的制作及安装和质量检查所用的检测量具应经计量部门检验合格,在使用中应定期检定。铜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
3、钢结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并经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送样,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国家规范进行复验。
4、各工序应按本施工艺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入)检查认可。
5、钢结构的施工必须技施工图进行,加工时应按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编制加工详围。当对加工图纸以及在实际施工中发现疑问时,应通过技术主管或有关技术人员处理。
7、钢结构工程施工应认真执行工艺规程,并应严格实行“三工序”(上工序、本工序、下工序)检验制度,上道工序检验合格后, 下道工序方 可施工。
8、从事结构施工的人员。应具有本工种的基本知识和一定的操作技能, 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并应遵守国家现行的劳动保护和技术方面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