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榴莲进口报关检验检疫程序
1. 检疫审批
企业在签订进口泰国新鲜榴莲贸易合同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进境水果检疫审批手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 入境报关
申报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和清晰;签字、印章、有效期等内容真实有效;证书具体包括:检疫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产地证书
3.检验检疫
未被抽中查验的榴莲由海关审核其单证资料无误后放行,抽中查验或查验送检的榴莲由海关派出双人进行查验,查验内容主要包括:
a.货证查验 核对水果品种、件数、重量等信息是否与申报相符
b.外包装查验 包装箱上应用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果园注册号、包装厂名或注册号。海关须核查进口榴莲是否来自注册登记的果园和包装厂,符合要求的方可实施检疫
c. 昆虫查验 用肉眼或借助放大镜观察果实表面有无害虫、虫蛀孔、虫咬痕迹和排泄物等,重点检查果蒂部、果脐部等凹陷部位有无害虫隐藏,收集可疑果实
d.病害查验 用肉眼或借助放大镜仔细观察果实表面有无溃疡、腐烂、轮纹、斑点、霉变等可疑病害症状,收集可疑病果
e.木质包装查验 核查木质包装上加施的IPPC专用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木质包装是否携带天牛、白蚁、树蜂、吉丁虫、象虫等钻蛀性害虫机器为害迹象
f. 运输工具及装载容器查验 检查装运水果的集装箱、汽车、船舶或航空器上是否有土壤、幼虫或虫蛹
g.其他项目查验 检查榴莲是否带土壤、枝叶、或其他附着物,有无裂果;包装箱内有无虫体、杂草
4.不合格处理
发现检疫有害生物及或其他有检疫意义的活的有害生物的,须实施除害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放行
5.但是有一些情况只能昨退运或销毁处理
a.植物检疫证书或许可证等相关证书无效、货证不符的;
b.包装箱上未用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果园注册代码、包装厂名称或注册代码的;
c.发现进口新鲜榴莲来自未经注册的果园或包装厂的,不允许该批货物入境;
d.发现带有枝条、叶片或土壤的;
e.经检验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有毒有害物质检出量超过中国相关卫生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