粪便运输应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1)粪便转运站(堆场、码头)的设备应完好整洁。转运粪便污水应密封并储存在化粪池中。粪肥储罐应满足防渗漏、防异味扩散和防飞散的要求,并应配备防火防爆设备。
(2)化粪池中的粪便应及时运输,不得溢出。
(3)将集人车粪便转移到机动车辆上时,应坚持转移作业的严格衔接,粪池、粪桶、手推粪车不得随意停放在一级公路上。
(4)粪肥管道应完好畅通,闸阀应紧固,不得损坏或滴漏。
(5)运输作业时,粪便不得污染水体和作业场所。工作场所冲走的污水应妥善处理,排入污水管网或收集池,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6)排粪时,操作应平稳,不得将粪便洒在排粪口周围的空气中。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卸粪口和工作场所。
(7)粪便转运站(堆场、码头)应有灭蝇措施。视觉范围内,苍蝇不超过3只/次,无蛆,气味不超过4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