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后,部分垃圾产生单位可能会有疑问:“企业现在有排污许可证,还在有效期内。您需要立即续订吗?”
别担心,这种情况下现有的“证书”是完全合法有效的。环境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评〔2021〕26号)明确要求,为不增加企业负担,新规实施后,不强制要求废物产生单位立即申请变更或换发。废物产生单位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换发的,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换发新许可证的。
据悉,截至去年9月底,全国共发放污染物排放许可证34.7万份。根据这一计算,280,000份排放许可证将在2023年底前到期,应根据申请进行延期。那么,在2023年底之前,至少有80.7个点的排污单位将在排污许可证中纳入工业固废管理内容。
需要提醒的是,在申请排污许可证前,废物产生单位应对照《固体废物技术规范》进行“体检”,发现不符合规范的问题,要抓紧整改。不要一次填完报告,否则申请很难通过。
垃圾单位整改后符合《固体废物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后,即可登录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提交工业固废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材料基本信息、自储、利用、处置设施信息、台帐记录和执行报告信息、污染防治技术要求工业固废等。如果以上材料都符合规格,我们可以等待许可的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