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主要涉及住院报销和门诊报销,其中门诊报销是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均可报销,提供、身份证、门诊病历、医疗费用发票即可。住院报销和因紧急抢救入住非定点医疗机构的需要先由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凭相关材料到校内医疗机构或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服务中心办理报销。
1、门诊报销:
(1)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可进行报销。
(2)报销需要的材料:、身份证、门诊病例、医疗费用发票。
2、住院报销:
(1)在市内一甲医院,二甲医院以及专科医院住院时可直接使用办理住院手续,三甲医院不能直接使用。
(2)放假实习期间在外地住院时,费用需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将相关材料(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门诊病例)交由辅导员或校医务室,由专人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报销。
3、因紧急抢救入住非定点医疗机构的:
在发生急诊3—5个工作日内,先通过电话联系或委托他人持书面报告通过学校学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报销时按上述的报销材料向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报销。
在市内医院未使用住院的,产生的医疗费用自理,市医保办不予报销。
注意:需要到三甲医院就医时,要先在一甲定点医院或二甲定点医院,经主治医生同意后办理转院手续,再到三甲医院办理住院手续,这里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