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的同时通常会约定利息,为了防止等不法借贷,我国法律对私人借款的利息作了以下规定:(一)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由于借钱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通常不会约定利息,为了防止还钱时一方临时要求计算利息导致,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约定利息的默认为说明或者欠条上没有约定利息,还钱的时候就不能临时要求对方支付利息。(二)私人借款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人民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约金加起来如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则属于变相放。对债权人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部分的请求,不予支持。由此可知,私人借款中凡是利息和违约金加起来超过银行同期利息4倍的,法律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