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武汉市

    联系:宇经理

    手机:

    微信:

    小程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2024-05-22 03:15:27        378次浏览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可以设定抵押的财产属于不动产,对于动产,一般设定质押担保方式,物权法另有规定。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3085112 次     店铺编号35224113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八方客     专属客服:李春琳    

    1

    回到顶部